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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7章 老艺术家了



    我等,我等,我半醒半睡的等,我熬夜到熊猫眼的等,天昏地暗、晕头晃脑,好久没熬夜了,肾都不好了。



    直到深更半夜,我才听见门开的动静。



    我赶忙从沙发上跳起来,横在小贝面前。



    “音乐会是不是快开始了?”



    “还有三天时间。”



    “古典音乐会是不是得用到大提琴?”



    “你问这个干什么?”



    “你先回答我!”



    “你能不能先穿上衣服再说话?”



    哦?



    我什么时候脱的衣服?



    “稍等!天太热!”



    我顺手扯过我的大裤衩。



    “小贝,你能不能联系到音乐会上拉大提琴的那个人?”



    “干什么?想学啊?”



    “切!我这种下里巴人可能学那种阳春白雪不实用的东西吗?再说我也是有音乐素养的,也懂一两种乐器。”



    小贝十分怀疑地看着我:“你五音不全的模样还会乐器?”



    我撇撇嘴:“五音不全还能带样?我告诉你,我退堂鼓打的很溜!”



    “有没有正事,我要去睡觉了?”



    我一把扯住小贝:“姑娘勿躁啊!你听我说,我现在有个不成熟的计划,大提琴你有没有见过?”



    小贝雾气腾腾地点点头。



    “你知道大提琴有多大吗?”,我比划着继续道:“大约到了那个女人的胸部!”

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小贝要忍不了了,可能与“胸部”有关。

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大提琴起码得有个一米二左右,那它的包有多大呢?我今天见过,一米五左右,而且里面空间一点也不小,装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应该是有余的。”

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……把小女孩儿藏进大提琴包里带出来?”



    “对!”我十分确定地回答小贝。



    小贝半信半疑:“这能成功吗?人家凭什么帮你?这可是十分冒险的事!”



    “所以……我们得试试!”



    小贝沉思片刻:“概率不大,乐团是孟买的爱乐乐团,曾受邀在维也纳大厅演出过,团员都是声誉斐然的音乐家,如此冒犯之举,恐怕……没人愿意趟这趟浑水!”



    “拉大提琴的是个什么人?”



    “是他们的团长,其他的你就不要问我了,我只知道这些,还是从寺院的其他志愿者那里听说的。”

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我们只能去一趟了,看一个故事能不能打动他!”



    小贝莫名其妙地看着我,仿佛要穿透衣服,看透我的灵魂,即使到不了灵魂,看她目光如炬的样子,也是要打算看透我的肉体。



    索性,我撩起小背心,减少一下障碍物!



    “明天我帮你问问,不过……这个世上靠故事还能打动人心吗?”



    我咂摸咂摸嘴:“青葱岁月,乱搞男女关系……我是说……真情实意谈恋爱的时候,故事还是有一定效果的。”



    小贝轻叹一声,进了房间。



    我这个人不经劝,别人三言两语好话我就能找不到北,也不知道我们拉大提琴的艺术家是个什么货色,如果不是大义凛然之人,躲得远远的绝对是明智之举。



    老祖宗说过,让人帮忙,要施之以物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。



    我辗转反侧,明目张胆地瞅了一宿的白月光,也没想明白人家凭什么冒那么大风险趟这趟浑水。



    快睡着的时候天都要亮了,一觉睡到日上三竿,请原谅我要用三个“要不是”的句式来表达我接下来的遭遇:要不是小贝赶回家,我肯定还得继续睡,要不是她连招呼都不打就掀我毯子,我肯定不会滑溜溜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,要不是我是趴着睡觉,那不该看的肯定都得看见了。



    小贝看着趴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我,一脸嫌弃,我还纳闷了,嫌弃个毛啊,我这样趴着你能看见什么啊,怎么,屁股长的白还是毛病吗?



    “给你问来了,要不要听?”



    “谁?”我还在懵圈状态。



    “拉大提琴的!”



    “要听,要听!”



    确实激动了,我都忘了眼前的处境,一个驴打滚这就要爬起来。



    说时迟那时快,小贝果然是练过的人,只见她腾空而起,一个飞身,一脚踹在了我的腚上。



    “啪”的一声,离床还没有五公分的屁股,立马又被按在了床上。



    “哎呀!”我惨叫一声,“大姐,脚下留情啊,命根子快被你压断了!你这是干什么,你即使看见了什么东西,吃亏的不应该是我嘛!”



    “别动!说完我就走!”



    小贝马丁靴的底子是真硬啊,我的屁股都被踩麻了。



    小贝不紧不慢道:“拉大提琴的叫弗洛兹,是个中年男人,印度最有名的大提琴家之一,家住城市公园附近,乐团成员对他的评价是大提琴的水平一流,但为人尖酸刻薄,虚荣心极强!”



    “尖酸刻薄……虚荣心极强……那我们还去找他干什么?来回的路费也没人给咱报销啊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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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对,所以说你原来的计划破产了!”



    “破产?出师未捷身先死?”



    小贝一脚踢开我,我的肉体顺势就翻了过来,哎呀,你看,加上“肉体”两个字,这一段的可读性都上了一个台阶。



    该暴露的都暴露了,没等我我双手护裆,小贝已扬长而去。



    经过十分钟激烈地思想斗争,我决定还是去会一会这位着名的艺术家,那句话是怎么说的,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,如果不恰当我们就换一句,不到黄河不死心,不撞南墙不回头!



    我跳下床,屁股像撒了一把胡椒面,麻辣痛痒,就像……有姑娘用手指甲轻轻抠你的肉,或者像毛毛虫在步履蹒跚的咬来咬去,又或者……他妈的被人使劲踩了一脚!



    我跑到一楼,小贝正在故作深沉,故作深沉的证据之一就是她正以四十五度的视角仰望天空,没错,深受某位青年作家作品的荼毒,凡是这个角度瞅天儿的,一律认为是在装叉……题外话:荼毒,第一个字读tu,发二声……我还是了解我受众读者的文化水平的。



    我向正在沉思的小贝表露心思,小贝问我打动对方的理由是什么。



    我想了一会儿告诉小贝,我通常都是临场发挥的!



    小贝摇摇头:“兵法说,谋定而后动,不打无准备之仗!”



    嗯?



    一个老外居然教我《孙子兵法》?



    我辩驳道:“俗话云,船到桥头自然直,车到山前必有路!”



    小贝不为所动:“古人道,三思而后行!”



    我继续反抗:“古训曰,上帝给你关上门,肯定为你留扇窗。”



    小贝唾沫横飞:“卡耐基说,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!”



    我看了看时间:“大姐,你再不走我们就没有未来了,你个劫匪哪来的这么多文化素养、引经据典,这都几点了,我服了你了!”



    在我催促之下,我和小贝匆忙出门,拦下一辆出租车后,向城市公园方向驶去。



    出租车司机是个胖子,笑起来很殷勤的那种胖子,见两个女人上车,高兴的吹起了口哨。



    这让我想起我的老司机,回到泰国的他不知现在怎么样了,是不是和他的姑娘成双入对了,当然,作为他真挚的朋友,我是从心里希望他孤独终老的!



    热脸贴冷屁股,胖司机兴奋的轻舞飞扬,小贝一脸的嫌弃,我听不懂他说的话,每次只得礼貌性地笑一笑,回应他一句“去你妈的”。



    路过一家水果店的时候,我建议小贝去买点水果,到别人家做客,总不能两手空空。



    小贝问我为什么我不去买,我淡定地将裤兜翻了个底朝天给她看,这是我人生第一次,体会到穷的好处。



    在小贝的指挥下,出租车最终停在了一座三层别墅前面,胖司机不理解地看着我和小贝,那个意思仿佛在说,住在这种地方的人不配打车!



    更令他没想到的是,小贝在给了他一张卢比之后,居然等着他找零。



    一脚油门,出租车轰然而去,像极了胖司机忍无可忍的暴脾气。



    “注意一下卫生!”小贝提醒我。



    “嗯?见了面还要抱一下吗?”



    “忘记告诉你了,弗洛兹先生有洁癖。”



    洁癖?



    艺术家毛病真他妈的多!



    “那他现在应该是单身!”



    小贝颇为震惊:“你怎么知道?”



    “我怎么知道?谁能忍受放个屁都要开窗户通风散气的人!”



    “歪理邪说!”



    小贝上前一步按响了院子的门铃,别墅嘛,总得有几亩荒地围绕,当然,艺术家的院落肯定不一样,别人家的院落都是花花草草,绿树成荫,艺术家的院子全部是用大理石铺成的硬化地面,那干净程度,别说花草,蜜蜂落下去腿也得劈了叉。



    其洁癖程度可想而知。



    十分钟过去了,别墅的门没有丝毫的松动。



    “是不是不在家?”我探着脑袋往里面瞅。



    小贝看了看时间:“这个点儿午觉也该结束了,据其他团员说,弗洛兹先生有严格的作息时间表,甚至具体到吃饭喝水上厕所。”



    “上厕所?这……也能控制?男人下半身一般很少受大脑控制的!”



    “所以,人家是艺术家,你是小流氓!”



    “切!流氓就流氓,还小流氓,谁小了!衣服有干洗的,我就不信没有尿的时候,还能干尿!”



    迟迟没有动静,我又连按三次,最后一次刚撒手,别墅的门开了。



    艺术家果然是艺术家,一头的长发披肩,毫无疑问,这肯定是为了演奏的时候甩头发烘托气氛,你看那冷峻的面孔,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着他对这个世界的不屑,当然,世界里也包括我和小贝两个人。



    艺术家站在别墅门口,冷冷地看着我和小贝,看上去对于这次不请自来的打扰很是烦气。



    唉,要不是有求于人,我何必如此被人晾晒,咱这种吃大蒜长大的人和人家喝咖啡长大的根本就不是一路人,一看这形象就知道,保守估计,人家起码已经艺术家三四十年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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